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使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 阅读次数:
各代理机构 :
疫情期间,代理项目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如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请在招标公告中明确开标方式及相关要求,并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相关操作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见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
电话:0412-5555863、0412-5555983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7日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docx
来 源:
作者: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