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规范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行为,依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现将2014年中介机构库扩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条件
1、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须是依法在国内注册的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行业的甲级或乙级中介资质;
2、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3、近3年具有一定的相关行业中介业绩;
4、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同一中介机构具有多个专业资质等级的,允许按专业同时申报各专业入库。
二、中介机构库专业分类
中介机构库依据承揽范围按专业进行分类,设中央投资、建设工程、交通、水利、机电设备、政府采购、土地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10个类别,其中后4类为本次扩容新增类别。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31日(每工作日9:00—16:30)
2、报名地点
鞍山市公管局业务处(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335房间)
联系人 米喆、张雷 电话5555796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入库报名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资质证书;(6)授权委托书;(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注:省外企业可通过将相关材料盖章复印件邮寄至我局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材料寄出日期为准。
附件1、中介机构入库报名申请表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