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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二〇一三年第二批出让采矿权委托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8 | 阅读次数:

根据《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〇一三年第二批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通知》,评估机构报名审核情况公示时间已满,未收到书面异议。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的规定,拟定于2271400时,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报名机构可派人员参加评估抽签活动,抽签按当日的签到顺序进行轮流抽签。

参加人员在签到时出示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机构限额1人,原则上是评估机构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代表人,如为其他人,需进行授权),按公告时间参加抽签活动。不能出示和提交上述材料的,其报名有效资格失效,将不能签到并参加抽签活动。如抽签时间安排有变化,我中心将通过电话及时告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由报名的评估机构代表持评估机构授权证明参加抽签活动,无代表到或代表不按时到抽签活动现场的评估机构视为弃权。如发现评估机构报送材料有不真实者,取消其本次参加公开选择的资格,或终止已委托的评估,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抽签结果公布后,中签评估机构和未中选评估机构代表在抽签结果表签字。中心出具《采矿权价款中标确认书》,中签机构凭《确认书》同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矿业权评估委托合同》。

 

联系人:陈磊 0412-5555982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铁西区共和派出所对面),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3室。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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