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鞍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馆及纪念碑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77%、财政资金2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烈士纪念馆及纪念碑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民生东路25号 2.工程规模: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3183.85 层数: 2 其他: 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结构鉴定加固、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增设新风系统、安防系统、无障碍电梯及相关设施等。对一层入口门厅及展厅进行改陈布展改造,并将二层改为展厅,增设展板及展柜,改造多媒体声光电系统,并增设智慧虚拟场馆等。修缮鞍山烈士纪念碑1座,修复广场地面1050平方米。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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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4月3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项目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7)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10)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3)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15)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17)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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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8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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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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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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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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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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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3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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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8日 09时30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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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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