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鞍山经济开发区西大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鞍发改设计审[202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经济开发区西大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为暗渠改造工程,现状土明渠改造为暗渠,长度约1.1公里,断面尺寸13.9mx2.8m。设计流量为102m3/s。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4年04月15日 开工至 2024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2)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13)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4)根据辽住建【2020】56 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③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⑨如企业为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2日 17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09时30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