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境内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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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9月30日 开工至 2024年06月30日 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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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4)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 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 ,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6)根据辽住建 【2020】56 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 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跨专业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③跨专业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 AA 及以上。④跨专业资质企业需近 3 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跨专业资质企业需近 3 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跨专业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跨专业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跨专业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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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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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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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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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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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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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8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3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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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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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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