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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3-08-25 | 阅读次数: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由鞍山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鞍钢集团总医院院内

2工程规模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6870.8㎡,其中地上部分1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2m。地上建筑面积约46459㎡,地下建筑面积约10411.8㎡。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天)

210101TP002019105001001 

 

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含院内6号楼的拆除,树木迁移)、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连廊及连桥,室外管网、道路等室外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852

 

计划工期:2023年0920 开工 20260119 竣工,共852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其它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一年以上(含 1 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

9)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10)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

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2)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四、投标

1. 投标地点

邮寄纸质文件,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节假日不接收文件, 邮编: 114000。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人不到场开标,投标人需观看开标过程请手机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进入会议同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会议号:464 463 038。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0万元

4.开标时间:2023 9  13  9:30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 8  29 08时30分至2023年 9  4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 家;若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7家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若通过初步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2、申请人资格确认时刷卡的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实名认证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

3、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在施工投标阶段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如申请人报名时的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一致时,需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网上进行变更项目经理操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在施工投标时【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人员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不一致而导致废标的后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     

   编:  114008  

人: 屈明       

   话: 0412-67062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通用时代中心C座)  

   编: 100055  

人:齐璇、马新风、巴一夫

   话: 010-81168552、15321117518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