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已由鞍山市水利局以关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台水发[2022]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水利事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一标)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西佛镇、达牛镇 2.2 工程规模:1.新建干渠衬砌长度 5.392 千米,其中一分干衬砌长度 2.007 千米,二分干衬砌长度3.385 千米; 2.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25座,其中渡槽3座,进水闸 22 座。 3.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流量监测站23 处、视频监控站7处、网络通信系统1套。 2.3 投资额:1479.25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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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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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西佛镇、达牛镇通江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一标) 。 1.新建干渠衬砌长度 5.392 千米,其中一分干衬砌长度 2.007 千米,二分干衬砌长度3.385 千米; 2.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25座,其中渡槽3座,进水闸 22 座。 3.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渠道流量监测站23 处、视频监控站7处、网络通信系统1套。 2.6 工期要求:2023年07月10日开工2023年11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133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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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主体分包、挂靠及联合体。 2.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领取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3.招标项目兼投兼中有关要求。 本项目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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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4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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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0日10: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投标标段及投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114000)。。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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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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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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