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鞍山市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改建工程
标段名称:鞍山市职教城公共实训基地改建工程—空调工程
标段编号:210101TP002018588001001
1、本项目做如下澄清与修改,望各投标单位周知,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依据财政拨付情况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经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决算额的97%,余款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修改为“按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为工程质保金。”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