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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阳河(台安段)及其支流水毁修复工程

发布时间:2022-10-27 |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绕阳河(台安段)及其支流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绕阳河(台安段)及其支流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台发改审〔2022〕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绕阳河(台安段)及其支流水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桑林镇
  2.2 工程规模:堤防冲毁段治理长度115m,设计型式为冲毁堤防段利用外运土方填筑,堤脚冲刷深坑采用抛石回填,堤防迎水坡面铺设400mm厚绿滨垫,坡比1:2.5,坡面底层为15cm厚碎石垫层,上铺设土工布(400g/m2),护脚为水平防护长度5m固滨笼。堤防迎水侧护坡长度为1220m,设计石笼绿滨垫护坡400mm,坡比1:2.5,坡面底层为15cm砂砾料垫层,上铺设土工布(400g/m2),护脚为水平防护长度5m固滨笼。堤防堤顶路修复长度1335m,宽5m,,采用基层15cm厚山皮石,面层5cm厚山皮砂铺设。
  2.3 投资额:775.27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额(万元)
AGJY2022-ZJGC156001001
绕阳河(台安段)及其支流水毁修复工程
堤防冲毁段修复工程、堤防迎水侧坡面防护工程、堤顶路维护工程
183
775.27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5 招标范围:堤防冲毁段修复工程、堤防迎水侧坡面防护工程、堤顶路维护工程
  2.6 工期要求:2022年11月29日开工2023年05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83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①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具备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③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④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应未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 (6)符合辽住建【2020】56号文规定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5.投标报名
  取消报名环节。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7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0: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孟晓龙接收,电话13604227393,(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在邮寄文件最外层包裹上写明本项目名称、投标标段及投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邮编:114000)。。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台安县台安镇台盘路13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国强
联系人:
代成钢
电话:
0412-4871036
电话:
0412-25920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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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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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