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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19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财政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该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0吨/天、地沟油处理规模10吨/天,总占地面积14218.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建筑物:新建综合处理车间3807.77平方米,门卫33平方米;2.构筑物:新建雨水池400立方米,地磅84平方米;3.工艺设备:新建晾水塔、厌氧设备、厌氧反应器、模式气柜、沼气净化设备各一套,进水罐2座共280立方米,出料罐250立方米,钢制封闭式火炬一座;4.收运系统:餐厨垃圾收运车13辆,地沟油垃圾收运车3辆,餐厨垃圾通2200个,管理用车2辆等;5.总图运输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4100平方米,水泥路面2400平方米,绿化2500平方米,围墙480米,大门2座,护坡1800平方米,以及配套管网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15976001001
鞍山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自控安装工程、土方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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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2年07月20日 开工至 2023年04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建筑领域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且在公布期内的;(11)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2)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3)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 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 10%的支付担保。③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 AA 及以上。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 5 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⑨如企业为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4)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7月11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0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2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1日10时0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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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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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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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郭峰
联系人:
苏倩、张猛
电话:
0412-5539100
电话:
0412-2592001
传真:
传真:
0412-2592001
异议联系人:
苏倩、张猛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2-259200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bzzbb@126.com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