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1-11-30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 [2021]1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建国大道烈士山街交叉口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工程为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桥梁、照明、电梯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人行过街天桥,长度70米,主跨跨径49.5米,宽度4.2米,主体桥面275平方米,楼梯宽度2.5米,附属楼梯通遣160平方米,桥梁两侧另设置两部直达电梯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3043001001
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
该工程为鞍山市新兴市场人行过街天桥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桥梁、照明、电梯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人行过街天桥,长度70米,主跨跨径49.5米,宽度4.2米,主体桥面275平方米,楼梯宽度2.5米,附属楼梯通遣160平方米,桥梁两侧另设置两部直达电梯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182
    4.工期要求:2021年12月30日 开工至 2022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4)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按照《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下同),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6)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与航道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2.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3.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4. 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类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1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2月0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姜明达
姓名:
张馨元
单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邮编:
114001
邮编:
114001
联系人:
姜明达
联系人:
张馨元
电话:
0412-5553959
电话:
0412-2211900
传真:
传真:
0412-2211900
异议联系人:
张馨元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2-2211900
电子邮件:
aszsjw@163.com
电子邮件:
lnzhcgdl@163.com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