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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南部地区老旧防洪排涝泵站改造工程EPC项目

发布时间:2021-10-22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南部地区老旧防洪排涝泵站改造工程EPC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1〕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南部地区老旧防洪排涝泵站改造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工程对达道湾1号泵站、达道湾2号泵站、达道湾3号泵站、兴业环城泵站、旧堡泵站、四方台泵站、建国桥泵站、解放桥泵站、民生桥泵站、宁远一号泵站、宁远二号泵站共11座排水泵站进行维修改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2688001001
鞍山市南部地区老旧防洪排涝泵站改造工程EPC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试运行等全部内容。
222
    4.工期要求:2021年11月20日 开工至 2022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资质及在本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本项目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 ③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 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⑤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 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 ⑧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本项目允许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本条款项与第7条款项发生冲突,以本条款项为准。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10: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 114000 接收人:孟小龙,联系电话:13604227393。 投标文件由顺丰速运公司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同时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邮寄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1)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请投标单位将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会议号为:421 387 577,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0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郝博阳
姓名:
单位: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招标员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4-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杨政通
联系人:
郝博阳
电话:
15841201661
电话:
0412-8801558
传真:
传真:
0412-8896088
异议联系人:
郝博阳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2-880155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ghgcxmgl@163.com


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