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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河流域污水转输工程EPC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0 |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运粮河流域污水转输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粮河流域污水转输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西区、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将人民路暗渠的污水调至永宁污水处理厂、宁远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转输工程建设规模3万立方米/日。新建一体化污水泵站2座,铺设DN600mm排水管线3.9公里, 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12050001001
运粮河流域污水转输工程EPC项目
本项目采取EPC即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42
    4.工期要求:2021年09月20日 开工至 2021年11月0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6.其它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或者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在本企业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6)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10)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本项目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但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资质企业中标,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同时招标人出具合同总价10%的支付担保;③公路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④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公路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公路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11)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根据备忘录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可以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目中查询该企业的行为是否属于失信企业)。(12)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在鞍山市政府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anshan.gov.cn/html/ASSZF/202108/0162935150623510.html)。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1年09月10日 09:3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4.递交地址: 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邮编:114000 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5555682 手机:13604227393,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不接收到付件。 投标文件可由任意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快递内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或快递外包装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开标、评标全程录音录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开标时可登陆“腾讯会议”APP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1年08月2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9月 10日9时30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蔡亚男
姓名:
王悦
单位: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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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374栋1-2层1-3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蔡亚男
联系人:
王悦
电话:
0412-5588156
电话:
0412-591554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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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
王悦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2-591554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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