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通江子灌区渠道衬砌及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台安县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通江子灌区渠道衬砌及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20]1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通江子灌区渠道衬砌及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西佛镇古家子村、通江子村 2.2 工程规模:衬砌干渠1835米、恢复支渠400米、新建支渠800米;新建进水闸2座、分水闸2座、泄水闸1处、渡槽2座、斗口闸1处、斗门4处、倒虹吸1座;新增泵站监测系统1套、闸门监测系统1套、渠道流量监测系统1套 2.3 投资额:581.0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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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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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渠道衬砌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及监测信息系统工程 2.6 工期要求:2020年10月15日开工2021年05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271 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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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具备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未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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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本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sggzyjy.cn。 | |||||||||||||||||||||||||||||
5.投标报名 | |||||||||||||||||||||||||||||
取消报名环节。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1.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采用保函和担保函形式的,将保函和担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到指定地点。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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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5日10:00,将投标文件邮寄到投标文件邮寄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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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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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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