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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9-05-23
一、招标条件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鞍发改可研审【2019】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西运街和红旗东街交叉路西北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5000m3/d,本期为近期(2020年),设计规模为2000m3/d。  
    3.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1502001001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试运行等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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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期要求:2019年06月30日 开工至 2020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与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
    4.其它要求:投标人(牵头人)持本企业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水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牵头人)具备有效的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 A级(含)以上信用等级报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14日 10: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5月24日 08时00分至2019年05月28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签章:
公章
地址:
鞍山市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威
联系人:
朱颖
电话:
0412-8439997
电话:
0412-553597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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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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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作者:鞍山市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