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草鞍线(大牛岭至庙尔台段)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鞍山市草鞍线(大牛岭至庙尔台段)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工发〔2018〕4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草鞍线(大牛岭至庙尔台段)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境内 2.2 工程规模:该工程位于省道草鞍线(原省道连鞍线)鞍山市千山区境内路线起于大牛岭,终止于庙尔台,起讫里程桩号为K65+000-K71+522(计划桩号为K95+700-K102+200),全长6.522公里该路段于2005年大修,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下设4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双基层及20-3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由于该路段重载车流量较大,目前路面产生重度网裂、车撤、拥包、整体结构强度不足等病害,影响车辆通行及行车安全。为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对原路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处理。 2.3 投资额:1377.9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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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该工程位于省道草鞍线(原省道连鞍线)鞍山市千山区境内路线起于大牛岭,终止于庙尔台,起讫里程桩号为K65+000-K71+522(计划桩号为K95+700-K102+200),全长6.522公里该路段于2005年大修,路面结构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下设4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双基层及20-30厘米天然砂砾垫层。由于该路段重载车流量较大,目前路面产生重度网裂、车撤、拥包、整体结构强度不足等病害,影响车辆通行及行车安全。为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对原路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处理。 2.6 工期要求:2019年06月15日开工2019年09月12日竣工,计划工期9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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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含)以上资格
,对项目经理的具体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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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6日至2019年0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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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报名 | |||||||||||||||||||||||||||||
5.1 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它报名手续。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25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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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05日13: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第五开标室(222)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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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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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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