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库司司长詹静涛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总结
同志们: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各项议程。财政部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原计划会期为两天,考虑到年末各部门工作都非常忙,就将会议时间缩短为一天。这次会议虽然会期短,但却是一次高效务实的会议。财政部张弘力部长助理亲自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卫生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农业部、国家统计局等8个单位发言介绍经验,外交部等18个单位被评为2004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会议还印发了参阅材料和经验交流材料,供大家会后学习和参考。这次会议作这样的安排,目的就是一个,希望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短短一天时间里,了解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现状和目标,学习有关部门的经验,切实提高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开展起来,共同开创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局面。下面,我着重就领会和贯彻张弘力部长助理讲话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认真领会张弘力部长助理讲话精神
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效,指出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出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试点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但目前有的中央单位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还存在模糊认识和片面认识,对这项改革不够理解,认为实行政府采购就是要节约资金,有的甚至认为实行政府采购是由小腐败变大腐败、由分散腐败变集中腐败。其实,政府采购内容非常丰富,不仅是防止腐败、节约资金。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对政府采购目标作了明确的阐述,提出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实现五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也就是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规则和程序,为政府采购行为立规矩,帮助和促进各单位规范采购;要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正透明,采购人与供应商要实行公平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损害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行为;要追求采购结果价格和质量的合理性,做到物有所值,防止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质量或追求高质量而忽视价格的行为;要采购有利于落实国家有关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产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防止个人偏好和忽视国家利益的行为;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预防采购活动中腐败现象的发生。上述目标在不同时期重点可能有所不同,但不能偏废某一项,而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目标。这样,政府采购行为才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制度的效果才能得到充分体现,采购中的腐败才能得到遏制。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还对实现这些目标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目标的深刻内涵,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二)关于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之前,采购都是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基本上是自由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单位采购活动和行为不仅要受制度的约束,而且还涉及财政部、集中采购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因此,有的部门和单位认为,政府采购太复杂,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有的甚至不知道在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中自己履行什么职责,做哪些工作。所以,我们必须详细了解分析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精神,政府采购实行监督管理职能与执行操作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也就是说,政府采购活动是由监督管理和具体操作两个方面的行为组成。为了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防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管理行为与执行操作行为混在一起而产生不规范行为,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要分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在这个体制中,管理是统一的,执行操作是根据不同组织形式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大家形象地比喻为“裁判员”不能做“运动员”的事,“运动员”也不能做“裁判员”的事。具体到中央单位,财政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是中央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认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是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负责制定政府采购规章和政策,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目前,财政部不再承担政府采购操作职能,而是专职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颁布的规章制度开展采购活动。其中,采购人作为采购项目的主体,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承办有关采购事宜,采购人的其他采购项目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认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集中采购机构主要职责是接受采购人委托,实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为采购人提供采购结果,并取得规模效益。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张弘力部长助理讲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是指财政部与中央各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即财政部是“管”,中央各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是“采”。在这一点上,国务院规定十分清楚,“管”、“采”分离、各司其职。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正确认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明确各自的职责。采购人既要履行规定的责任义务,也要保证自己的权益。
(三)关于政府采购模式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有些部门和单位将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与实行集中采购等同起来,认为只有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才是政府采购。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指出,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原则,并指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应当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并行。不同时期采购模式的侧重不同。改革初期,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自觉性有待提高,因此,按照抓住重点、带动全面的原则,当前要重点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模式,而集中采购又分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因此,政府采购不等于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只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分别做出规定,前者主要是通用采购项目,后者则是部门或系统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目录及标准还规定,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之外的采购项目,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由各部门、各单位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作为政府采购的一种模式,同样要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是规范政府部门采购行为,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一项制度,无论是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还是单位分散采购,只要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都是政府采购。从政策制定角度来讲,执行哪一种采购模式主要看执行效果。从政策执行角度来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选择,应执行国务院规定的采购模式。集中采购的特点是具有较高的规模效益,但效率相对偏低,分散采购的特点则正好相反,虽方便快捷但缺乏规模效益。因此,一般讲,对容易集中并能产生规模效益的通用项目,就实行集中采购;一些产品具有特殊性,但在系统内部却是广泛使用的,就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不宜集中采购的项目,就分散采购。这几种形式相辅相成,应当是并存的。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靠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单靠一个部门或一种采购模式无法完成改革任务。
(四)关于政府集中采购
很多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也就是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的采购活动有些看法,认为集中采购增加了环节,降低了效率,不如自行采购便利。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集中采购机构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了希望,同时,还要求财政部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要讲便利,自由采购最便利,但不符合改革要求和制度规定。
目前,中央系统已经成立了两个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一个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承担国务院系统政府集中采购事务;另一个是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承担党中央系统政府集中采购事务。这两个中心成立的时间都不长,但都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但由于这两个中心都是新机构、新人员,加上政府采购本来就是一项新事务,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不能求全责备。关于效率不高问题,要正确看待,集中采购有一个集中过程,还有一个采购过程,要做到规范操作,周期肯定比自行采购时间要长一些,丛规范化管理要求看,有些程序性管理要求是必须要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也都非常重视采购效率问题,积极致力于改进这个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提出的要求,财政部、中央各单位和采购中心都要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并从制度建设上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关于政府采购政策
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购买国货、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很不理解,担心这些产品质量靠不住,认为既然预算安排了资金,就应该买先进产品,买高档产品,可以买进口产品。张弘力部长助理在讲话中也对这个问题特别作了强调,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采购实施中,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要领会张弘力部长助理讲话精神,必须认识政府采购的特点。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部门,采购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性资金,因此,政府采购不同于民间采购,政府采购不是采购人利益最大化的简单商品交易行为,物美价廉是政府采购的目标之一,但不是最终目标。政府采购必须体现公共性,在采购活动中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落实社会政策,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通俗地讲,政府采购要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政府采购资金既然是国内纳税人缴纳的税金,政府采购的商业机会也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也是国际惯例。政府采购是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而且规模巨大,作为政府行为,具备实施宏观调控的条件,因此,要把政府采购作为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工具来看待。通过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政府调控经济的政策功能作用,是法律赋予政府采购制度的任务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
从国际上看,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已经成为各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主要目标。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相关改革的需要,目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已经提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议事日程,财政部已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目前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环保型产品的政策。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规划,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自主创新产品,促进科技发展。财政部也在研究制定这方面的具体措施办法。中央部门都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带头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只要有利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即使价格缺乏优势但国家需要扶持的产品,也要优先采购,为社会消费发挥导向作用。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张弘力部长助理的讲话精神,我提几点希望:
(一)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
这次工作会是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首次召开的中央单位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对中央单位前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一次总结会议,也是深化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动员会,是对今后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会,关系到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方向。请各部门、各单位参加会议的代表回去后,将这次会议的情况,尤其是张弘力部长助理的讲话精神,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下去。中央单位下属机构多,传达会议精神的任务很重,希望大家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落实好。
(二)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落实好张弘力部长助理讲话精神,各部门、各单位需要从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上予以保障。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这项工作的主管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主管机构要加强部门和系统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指导和监督部门和系统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计划制定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及时编报政府采购统计和分析材料,建立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有部门集中采购任务的部门,要建立或明确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配置专业人员,制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建立部门集中采购运行规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开展。
(三)认真安排好明年工作
岁末年初之际,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对明年工作早作打算,按照张弘力部长助理讲话精神制定明年的工作计划。当前,要抓紧时间编制好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为明年政府采购工作打好基础。
在会议期间,许多部门通过经验交流材料对财政部的工作提出一些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会后将认真研究,并在制定相关办法和开展相关工作时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