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鞍山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18 | 阅读次数: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建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局长任组长、政务公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各部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制定落实措施,讨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和问题,部署局系统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事宜。

三、工作安排

(一)网站信息发布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设立“交易信息”栏目,下设“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矿权交易”“股权管理”等子栏目。各子栏目要按照交易性质,设置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公示、履约验收等分类,分门别类地对各类交易项目各环节信息进行及时发布。交易来源为局业务处、监督管理处、基层指导处和交易中心各部。

发布程序: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拟发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信息部,由专人发布;重大信息经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方可发布。发布的信息统一由信息部备案(各处、部提交的纸质及电子文档)。须在国家、省市政府网站、专业网站发布的信息,由信息来源部门进行发布。

(二)政务信息发布

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反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由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组织信息,分别报送市委办信息处、市府办信息部。消息来源为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

报送程序: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拟报送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报局办公室整理后,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报送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重大信息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方可发布。报送的信息统一由办公室备案(各处、部提交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每月报送数量不少于2篇,月度、年度报送情况在局系统月调度会上定期通报,并计入局系统绩效考核。

(三)LED屏信息发布

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小组,按照模板要求,每个工作日通过二楼交易功能区LED屏幕制作并发布信息。内容包括局系统政务新闻、交易信息、市政新闻、省内和国内外要闻、文化典故、养生知识、历史上的今天、公益广告、天气预报等。遇政务公开日、宪法日、综治应急宣传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小组成员负责征集活动主题、适时编辑发布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并向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落实措施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分析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信息发布、报送情况和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监督考核。

(二)局机关各处、交易中心各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准确报送和发布信息,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三)局网络管理处、中心信息部应全力为网络信息发布、LED屏信息发布做好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四)通过网站发布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时,应自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任何违背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内容,不得发布有碍社会治安、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内容。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审核表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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