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评议制度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02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鞍委发【20125号),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一步强化依法交易和文明服务意识,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水平,建设廉洁、文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参照《2012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为原则,以规范交易、文明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建立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评议制度,通过各方监督和评议,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树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形象,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有序、顺畅进行。

二、评议对象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九个部:建设工程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政府采购部(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管理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土地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部(矿业权交易中心)、综合部、信息部、财务部。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工作效率:项目受理、计划下达、交易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场地安排、保证金收取和返还、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工作办理质量和时限;

文明服务:服务态度、着装仪表、投诉渠道、咨询服务;

廉洁履职:确定供应商资质、抽取专家、遵守开标评标纪律、规范管理;

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法规汇编、业务指南;

服务场所:硬件设施、环境卫生、便民措施、制度上墙。

四、评议方法

评议按照服务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特邀监督员评议与公管局评议相结合的原则,日常评议与定期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事中评议与事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量化打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是发放《规范服务评议表》,坚持事中、事后日常评议。评议表由公管局制定发放,由服务对象、行业管理部门和特邀监督员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业务水平、依法履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进行评议;从“工作效率、文明服务、廉洁履职、信息公开、服务场所”五个方面对交易中心及九个部进行评议。评议意见分为“满意90分、基本满意75分、不满意60分”三个档次。评议结束后,由公管局收回,每季度对评议情况进行小结,并予以公示。

二是公管局制定发放《公管局规范服务年度评议表》,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对交易中心个人和部门进行评议。副局级以上领导评议分值占总分50%,副处级以上和科级以下干部评议分值分别占总分30%20%

三是评议实行百分制。年末公管局综合服务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特邀监督员日常评议、季度评议和公管局年度评议结果进行总评计分。服务对象评议意见权重50%,行业管理部门及特邀监督员评议意见权重各占15%,公管局评议意见权重占20%

四是建立项目事后跟踪回访制度。公管局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对交易中心及工作人员在业务和服务上的评价,对回访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结果进行汇总,结果作为年终评议的依据。

五、评议奖惩

建立岗位能增能减、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称职; 61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评议结果与个人行政职务晋级、技术职称晋级和福利待遇挂钩,与部门、部门负责人评优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一是评议结果与绩效工资、人事任用挂钩。建立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对当年综合评议优秀的工作人员,在精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物质奖励。对连续23年综合评议优秀的工作人员,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可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当年综合评议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参公人员扣发年终综合奖;对连续2年综合评议不称职的工作人员,除上述规定外,中层领导干部改为同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相应调整;一般工作人员,调离原岗位,待岗学习。

二是建立违规违纪行政处分机制。参照《公务员法》有关条款,根据评议结果,对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泄露评标信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三是建立评议退出机制。对于评议结果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被相关机关立案查处,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予以辞退。 

四是强化部门评议结果应用。部门评议分值排序在前三位的,可作为年度部门、部门负责人评优的依据;排序后三位的,取消年度部门、部门负责人评优资格。

六、保证措施

一是建立评议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副组长,局基层指导处(人事处)、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负责日常评议工作。

二是制订具体实施细则,量化打分标准,为全员评议提供可靠的依据,实现公平客观评议。

三是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分工、强化评议制度落实。建立规范化、合理化的工作流程,明确评议重点,提高考评质量,为完善评议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纪律作风整顿长效机制。开展增强服务意识,争做文明服务标兵的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广大职工的思想,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接受服务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特邀监督员等各方面监督,确保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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