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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51%股权(第二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 阅读次数: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51%股权(第二次)挂牌交易公告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对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51%股权(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挂牌交易交易。

一、交易标的及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起拍价(万元)

评估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51%股权

349.33

349.33

70.0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11月01日,9:00至14:00

标的展示地点: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交易时间:2021年11月02日 14:00

交易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方式:挂牌交易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1.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先进管理机制、专业人才队伍和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市政设计中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 2.具有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近十年在辽宁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5项。 4.近十年在鞍山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2项。 5.企业连续五年盈利。

五、报名登记时间: 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11月01日,9:00至14:00

报名登记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应提供的资料:(1)填写好的《竞买申请书》; (2)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先进管理机制、专业人才队伍和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型市政设计中央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提供公司简介、营业执照】; (3)具有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4)近十年在辽宁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5项。【提供业绩材料、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5)近十年在鞍山地区完成的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供水、污水处理市政设计项目不得少于2项。【提供业绩材料、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 (6)企业连续五年盈利。【提供近五年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7)法定代表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应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9)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10)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银行汇票、汇款、网上支付、刷卡支付、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建鞍支行,账号:0704020329264037080

七、

出让单位名称:

鞍山市自来水水务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路135号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  系  人:

王青

联  系  人:

黄永

联 系 电 话 :

13504910101

联 系 电 话 :

0412-5572233

202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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